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实验教学 > 规章制度 > 正文

计算机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6

                             

1. 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借出仪器设备。

2. 仪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主保养工作,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3. 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工作。

4.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须拆改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精密仪器设备的拆改,须经系主任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处。

5. 仪器设备的部件及附件不许拆卸改做他用。如确实需要,由系主任批准,报国有资产设备处备案。卸改部件,应做书面记录,防止错乱。

6. 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线路图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7. 完善设备的使用记录,严格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

图 文 新 闻

最新新闻

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37

学院电话:0431-8456621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