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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教育研究在学校重大事宜、重大决策中的咨询服务作用,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2021年度吉林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设立一般课题、党建与思政专项课题。此次课题立项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在高等教育研究范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申报的题目不能与同一部门承担的各级教改课题重复。

2.已经获准各级立项,但至今尚未结项(已提交结题材料的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在研究期间最多参与一项其它同级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参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同级两项课题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确保研究项目按计划完成预期目标。学校积极支持教师通过组建相对稳定的教学研究团队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团队人员一般限制在5人以内。本次立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4.课题具体管理办法详见《吉林建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84号)(附件四)。

二、申报材料

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将校级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一)(部门汇总)、申请书(附件二)及活页(附件三)各一份于2021年11月12日报送至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

同时报送电子版。部门的文件包以“数量+学院+联系人”命名,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以“课题负责人+申请书或活页” 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课题专用邮箱jljzdxvip@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焕君;戢学良

联系电话:0431-84566084

附件一: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二:吉林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三:活页

附件四:《吉林建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84号)

吉林建筑大学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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