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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 2021 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各单位(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半年结题工作已开始,学校采取集中结题的形式,不接受个别项目单独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上报到学校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二、成果要求

《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 ( 试行) ) 》 第七条。 。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 2 篇系列论文,且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 2 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三、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1.《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单独订一式三份;

2.结题研究报告(8000-10000 字);

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4.过程性资料,包括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总结、问卷、年度报告、变更审批等(复印件即可)。

5.成果公报(1000 字)。

2—5 结题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套。

电子材料:

所提交纸质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分别命名为“结题申请审批书”、“结题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过程性资料”。

主要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需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内文齐全, 只收到 录稿通知 没见刊的论文不计入成果;主要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原件或重要内容的扫描件。成果需按照重要性次序排列,代表性成果排序在前。

过程性资料中,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变更审批均需原件的扫描件。

另外,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结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须注意下

内容:

1.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等信息务必准确, 结题证书将采用此表内容, 产生错误 将无法更改。

2.课题类别中,重点课题填写为“重点”,一般规划课题填写为“一般”,思政、督导等专项课题填写为“思政专项”“督导专项”等。

3. 结 题 时 间 为 立 项 时 间 至 实 际 结 题 时 间 , 格 式 仿 照

“2018.01.01-2021.06.01”填写。

请申报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将纸质材料送到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

(行政楼 A201),电子版发送到 331777605@qq.com。

联系人:刘焕君( 13944117567 ) 戢学良( 133414348 66 )

0431- - 84566084

附件:

1.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2.结题登记汇总表

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建筑大学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37

学院电话:0431-8456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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