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12日,吉林省教育厅印发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1〕11号,附件1),学校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将对获批项目在经费上全力支持。现将组织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学校可推荐7个项目申报省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
二、基本要求
申请立项教材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类型,详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团队)填写《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新编、修订)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首批省级重点教材(新编、修订)立项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其中,申报表中“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意见”“学校推荐意见”二项不用填写。
2.院(部)初审:各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排序,要严把项目内容质量关。
3.评审遴选: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项目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表》以“教材名称+负责人姓名+教材申报表”命名、《汇总表》以“院(部)名称+教材汇总表”命名,放至以“院(部)名称+教材申报材料”文件夹压缩成ZIP文件,发送至电子信箱2709976643@qq.com。纸质版《申报表》一式5份、加盖院(部)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公共教学馆A305室。
2.截止日期:5月31日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单位:材料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伟杰 陈阳 电话:0431-84566562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
2.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新编、修订)立项申报表
3.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首批省级重点教材(新编修订)立项推荐汇总表
4.本科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注:本工作通知同时发布至学校教务处网站、“建大教学工作群(微信群)”和“建筑大学教务管理群(QQ群)”。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