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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5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各实验室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所有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全室的安全技术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认真解决。

三、实验室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及器材,配备齐全,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四、使用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应按有关规定领取及存放,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五、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液、废渣),要有处理设施,使用及存放易挥发的有害物质,要安装良好的通风或排污设施。

六、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氢氧气瓶分开放置,远离明火。实验室内严禁随意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及电热杯烧饮用水,严防电路及电器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而导致的火灾和爆炸发生。

七、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严禁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卫生,创造文明整洁的实验教学环境。

八、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权停止其实验工作,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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