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6
学生缓考申请办理
一、注意事项:
1.缓考需在考试开考前申请; 2.仅限培养方案中当学期应修的必修考试课程允许缓考,考查课、重修课程等不允许缓考; 3.因考研等申请缓考者,仅考研考试日期前一周内课程允许缓考; 4.请通过附件上传有效佐证材料(扫描件),佐证材料不合格者审核不予通过; 5.审批流程:学生本人申请——>学生辅导员审批——>教务处审批。
二、学生进入【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申请报名参加缓考,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37
学院电话:0431-8456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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