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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学生寝室使用违禁电器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相关内容,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学生寝室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 检查相关要求

1. 严禁在寝室内吸烟,随地乱扔烟头;

2. 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自制照明设备;

3. 严禁在寝室使用电热毯(电褥子)、电吹风、电饭锅、电水壶、电磁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4. 严禁在寝室使用酒精炉、便携式燃气炉、瓦斯气炉等设备。

二. 检查及处理办法

1.学院将根据相关检查内容和要求,即日起持续对学生寝室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请各班同学依据相关要求及时进行自纠、自查工作。

2.对于检查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不配合处理、不服从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等严重扰乱寝室安全的行为,除没收违禁电器,学院将依据《吉林建筑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个人及寝室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望同学们认真遵守并相互监督,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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